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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 物业服务起纠纷,法庭调解暖人心
作者:峨眉山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21 17:10:32 打印 字号: | |


随着社会生活品质的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高低与和谐程度,关乎群众日常生活的舒适度。近日,峨眉山市法院胜利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功调解一批物业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糟心”。

案情简介

2021月1月17日,原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被告某置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门市、写字楼以及地下车位管理提供服务,并约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支付时间等。其后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被告拖欠原告门市和写字楼物业服务费、地下车位管理费用共计380029元。

案件结果

胜利法庭在受理该案件后,通过查阅卷宗、调查取证、实地走访快速掌握案情,多次前往物业服务处开展调解工作,设身处地站在公司角度,客观分析置业公司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反复剖析利害关系、释法明理。

图为法官进行实地走访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物业公司和置业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结语

峨眉山市法院针对辖区案件分布特点,按照面向“景区”、面向“山区”、面向“园区”、面向“社区”精心布局4个人民法庭建设方向。胜利法庭充分发挥扎根“社区”优势,以点带面促进基层矛盾前端化解,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为推动建设“和美胜利”不断贡献力量。



来源:峨眉山市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